科研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研信息 > 科研动态
转发关于做好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十八批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4日 - 15:42:21

全省党校系统各单位:

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十八批规划课题开始接受申报。本次课题申报要求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发展战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等进行理论探索;聚焦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申报为一般课题,面向全省党校系统教师申报,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申报人无在研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中的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设计申报选题和内容。中心规划课题要求一年之内完成。

2.第十八批立项规划课题不拨付启动经费,待课题完成之后,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鉴定,评选出优秀课题成果予以奖励。各申报单位须对立项课题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课题申报须按照新修订的《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十八批规划课题申报表》(2016年3月版)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按旧版《申报表》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申报者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课题申报表1份、活页一式4份,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活页不得出现申报人相关信息。

4.各县(市、区)委党校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级党校,市级党校对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填写申报汇总表,将申报材料统一寄送到研究中心办公室(省委党校科研处),纸质材料的放置顺序要与汇总表保持一致。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课题申报表》和活页,每份申报表和活页均以序号和申请人姓名命名,各单位的申报表和活页分别放在两个文件夹中,和汇总表再统一放入上一级文件夹中,文件夹以批次和单位名称命名,如“18批申报xx市(县)委党校”,地市级党校的汇总表须将市县两级党校合并成一个EXCEL表。

5.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人员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6.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逾期恕不受理。

7.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085065

电子邮箱:kyckt@zjdx.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A229信箱

邮 编:311121

附件:1.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十八批规划课题申报表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十八批规划课题课题指南

4.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十八批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16年3月7日

be365官方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6031833号-1
建议分辨率设置:1024*768,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普望科技